法律分析:抽逃出资是指公司验资登记后,股东秘密撤回缴纳的出资,但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出资金额的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逃避注册资本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还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格禁止,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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