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南通二建集团劳务有限公司
关于材料款付款条件:
根据甲乙双方于20 年1月6日确认的乙方报价书(见附件)及本工程甲方确定的大金机电设备(苏州)二期±0.000以下基础部分工期表,双方约定材料款付款方式如下:
1) 第一次付款于签约后一星期内按确认材料款385×60%=231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市场的'钢筋、商品砼、水泥、黄砂、石子等建材考虑春节后的涨价因素,这些材料特别是钢筋等必须年前订货,同时需付60%的材料订货款。
2) 第二次付款于20 年3月25日按确认材料款385×35%=134.75万元人民币;
根据甲方确定的大金机电设备(苏州)二期工程工期表,约3月25日基本完成±0.000以下基础部分。
3) 第三次付款保留金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款385×5%=19.25万元人民币; 甲方:竹中(中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乙方:江苏南通二建集团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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