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也就是说项目部一般是为了履行特定的工程项目而成立的,其职权范围往往局限于特定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 项目部章只是项目部行使权利的一个凭证,其效力要由项目部的职权范围来决定。 公司公章的效力由公司的职权范围决定,显然公司的职权范围和项目部的职权范围不一样,前者大于后者,项目部的职权只是公司职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 法务经理、风险控制中心主管、非诉中心主管各保管一枚印章。
第三条 各保管人不得私下自用、外借、丢失印章,未经批准不得将印章交接给他人。
第四条 用印人所在分行、组别和法务对盖章材料共同对外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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