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一项民法上的权利,指的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也是一项义务,而这项权利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时,一般根据民法中的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则来决定。而还需要对此认识的是,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均属于抚养权。
一、子女成年后转抚养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8周岁以上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了,因此,子女成年后转抚养权不符合法律规定。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二、常被误解的子女抚养法律规定有哪些
常被误解的子女抚养法律规定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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