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罪和收赃不是共同犯罪。收赃和盗窃罪不是同一种罪。 2、收赃,在我国刑法上称为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及其他掩饰、隐瞒行为,且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3、盗窃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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