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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矿企业重大安全事故追究哪些人的责任

来源:筏尚旅游网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什么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应当如何处罚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果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应当对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节特别恶劣主要包括了:致多人死亡、重伤或者造成特别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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