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子女抚养费通常是由夫妻在离婚时商议,写在离婚协议书上的条款。如果一方不履行承诺,无视离婚协议书上标注的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开庭审理时,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据,有利于法官进行判断。在判决完成后,如果对方依然不履行判决条款,可以请求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