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能要回彩礼,但以下情况可以:未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已登记结婚、同居生活的不需返还。未登记结婚、同居时间超过两年、生育子女、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婚约当事人死亡的也不需返还。离婚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彩礼。但是,有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离婚后不需要返还彩礼钱的情形有: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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