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然后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一、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拆迁纠纷处理途径如下:
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起诉。
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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