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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结束之后不发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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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后仍不付工资这样办:

1、劳动仲裁裁决出台后,如果公司未能向起诉相关工资的劳动裁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期,裁决生效,公司仍不支付工资,不履行裁决确定的相关义务,劳动者可以凭裁决、执行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向当地基层申请强制执行;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和裁决,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当单位不履行工资义务时,劳动者应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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