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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的欠款一直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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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协议上的欠款一直不给怎么办
1、离婚协议上的欠款一直不给处理方法如下:
(1)首先进行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
(3)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对方依然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的,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法院调解无效的哪些行为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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