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迁户口需要证件如下:
1、落户申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5、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离婚迁户口不一定需要本人去。根据离婚迁户口的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迁户事宜的时候,可以由本人或户主带上相关材料和证件,到户籍部门办理申请,并没有要求强制本人亲自前去办理,所以离婚迁户口本人是可以不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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