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向监狱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司法局投诉;涉及犯罪的,请向当地检察机关报案;检察机关不予立案的,可直接向提起自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条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第五条 监狱的人民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人民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
第七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的权利不受侵犯。
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第 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
国家提供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
第九条 监狱依法使用的土地、矿产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以及监狱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第十条 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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