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不到2000元无法立案,一般要求三千元以上。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较大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6条和第287条之一第一款,诈骗数额较大的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等刑罚,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可处以更严厉的刑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也受到法律的制裁,发布违法犯罪信息、设立违法犯罪网站等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法律分析
网络诈骗不到2000未达到立案标准,一般情况下网络诈骗三千元以上方可立案。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拓展延伸
游戏账号被盗取引发的法律纠纷:维权是否可行?
在游戏账号被盗取引发的法律纠纷中,维权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项。首先,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证明账号被盗取的事实。其次,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了解维权的可行性和可能的赔偿方式。然而,维权过程可能会涉及时间和金钱成本。您需要权衡利弊,并与专业人士合作,以确定最佳的法律行动方案。请记住,这只是一般建议,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法律而异。
结语
网络诈骗涉案金额不足2000元,一般不符合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一第一款,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在游戏账号被盗引发的法律纠纷中,维权是一种可行选择,但需权衡利弊并咨询专业人士。具体情况应根据地区和相关法律进行考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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