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因民事纠纷非军人起诉军人的,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应到军人所属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所在地起诉,而不是军事。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三)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四)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的案件;(三)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四)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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