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70岁以上老年人、离休干部、因公伤残、残疾军人和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
法律依据:
《道路价格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当对身高1.2 米以下、 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实行免票,对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身高1.2 米至1.5米的儿童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售票。对享受优待票、免票、儿童票的旅客,道路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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