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收购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可以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四条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吗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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