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不发工资一般不可以直接告老板,而是要告老板作为股东的公司,这是因为劳动者是和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追加老板作为被告。
一、股东出资瑕疵的。
二、滥用公司人格的。
三、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的。
四、不履行清算义务的。
法律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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