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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传销组织的受害者的钱能要回来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分析:

加入传销组织被骗的钱不能要回。当事人被骗加入传销,是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法律途径应当被追缴,收归国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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