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规定的水费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业用水:3.90元/立方米;
3、工商业用水:4.10元/立方米;
4、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5、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
6、洗车业、纯净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农赔水:0.60元/立方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五十五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制定。
《城市供水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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