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将户口从前夫家迁出,无需征得前夫的同意。
如果女方因拿不到户口簿,导致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女方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女方找前夫的亲戚朋友做工作,让前夫把户口簿给女方,使女方可以正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女方请所在村居委调解,让前夫把户口簿给女方,使女方可以正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如果调解不成,让村居委出具调解不成的证明,拿身份证、离婚证和调解不成的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直接迁移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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