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就前车突然急刹的情况来说,后车只要保持安全距离,并操作得当的情况下,都可以在安全距离内刹车。因此此类情况下出现的追尾事故,被认定为后车全责。
如果前车司机存在故意急刹车或停车行为,导致后车追尾的,后车司机可提供有效证据,如行车记录仪影像提供给交警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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