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构成本罪。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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