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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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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失业金,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要写清楚劳动者的入职离职时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等关键信息。

失业金的领取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以及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

一、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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