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正后辞退的赔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工作不满一年,也会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赔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
1、员工转正后辞退的赔偿是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拓展延伸
员工转正后被辞退的赔偿权益及法律保障
员工转正后被辞退,其赔偿权益和法律保障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雇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员工工龄、工资水平、辞退原因等因素确定。通常包括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年假补偿等。此外,员工还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因辞退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辞退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员工还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雇主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员工转正后被辞退,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利益得到保护。
结语
员工转正后被辞退,赔偿是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超过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员工还可要求支付未支付工资、加班费、年假等。违法辞退可寻求法律救济。了解权益,咨询律师保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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