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由哪一方提出离婚并不是离婚经济补偿或赔偿的条件。
2、女方若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男方应当适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如果女方生活困难,男方有负担能力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4、男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的女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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