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决定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并纳入工资总额。
2、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单位发放高温补贴时是按月发放的,因为一般是将员工每月的高温补贴与员工当月的薪资进行合并计算和合并发放,在发放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员工的工资达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的,高温补贴也是应当计入应纳税款内的,单位应当进行代扣。
一、发放防暑降温饮料能给高温津贴充抵吗?
发放防暑降温饮料是不能充抵高温津贴的,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饮料要同时发放的,高温津贴计入工资总额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二、超过多少度发高温费进行发放
国家没有规定,各省市有自己的规定,但规定的温度基本相同,都是33℃以上(不含33℃)。
“高温费”也叫“高温津贴”,是岗位津贴的一种,主要指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
其具体规定为: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发放,以及发放多少?因各地具体情况不同,发展水平和经济能力不同,国家没有具体规定。各地都是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由各省的具体规定的。
如上海规定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共4个月,发放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规定同为6月至9月,放射性标准为每月300元。
广州规定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共5个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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