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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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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有下列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以十一个月为。

一、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开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是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第一个月计算至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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