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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人员需继续缴纳医保费用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特殊工种退休人员需继续缴纳医保费用吗?

当然应该补缴,这和你是什么工种工龄没有任何关系。保险是不应该间断的。疾病不会,因为你是特殊工种和工龄33年而对你有特殊的照顾。一般来讲中断6个月你就不在医疗保障范围之内,即便是重新补缴的话,也有三个月的等待期,在此过程中生病都不会在医保的报销范围之内。

二、特殊工种退休医保能否享受

【法律意见】工种退休医保的交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要累计缴费男累计缴费满30年、女满25年,退休前医保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的,可以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达不到这一条件的,需要继续缴费,一般来讲,从单位办理退休的人员,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由单位继续缴费,个人不交费,但需要缴纳大病医保费用。以个人身份办理退休的人员,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由本人继续缴费,可以一次性补足补足年限,可以享受医保退休人员的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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