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喇叭扰民归环保部门管理。生活经常会出现噪音,就要知道噪音的分类,针对不同的噪音是由不同的部门管理。
1、工业噪声,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2、建筑施工噪声,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3、交通噪声,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道路机动车归公安等各行业部门管辖。
4、社会生活噪声,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原则上归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社会生活噪声主要包括商业经营活动、娱乐场所、家庭使用的各种音响器材,如音箱、高音喇叭、乐器等,音量过大,或者在休息时间装修房屋噪音过大,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等。因此,居民室内装修引起的噪声也属于社会生活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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