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向销货方取得复印件和对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已报税证明就可以抵扣。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货运专票后,如发生应税服务中止、开票有误以及抵扣联、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且不符合作废条件,需要开具红字货运的,实际受票方或承运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专用申请单》,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并出具《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专用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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