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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官司如何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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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打官司的方法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立案审查,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交通事故赔偿打官司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6、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7、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9、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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