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没有强制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 只是草案中新增的规定,并没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正式实施。依据新的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设置一个月的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高人民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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