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对于证人提供的证言只要其能将这些事实陈述清楚即可,并不要求证人对这些事实作主观上的评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客观、公正、及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实现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切实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提高整个国家和人民法治文化水平,根据和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 人民认定案件事实时,必须在公诉机关、当事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以及人民依职权收集的证据的基础上,根据法庭调查结果,斟酌法庭辩论全旨,依自由心证认定案件事实。
第三条 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所有诉讼请求及作为请求权基础的法律规定,在起诉书中列明,由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举证情况及法律的具体规定,做出全部满足、部分满足、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判。
公诉人向人民提起刑事诉讼,在递交起诉书时,应当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合法性证据一并移送人民。人民审查后,认为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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