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税纳税期限如下:
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每年的四月、十月为房产税的缴纳期限;
2、纳税人转移产权或者在扩建、转移或竣工后三十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
3、外商投资企业出租的房屋按年征收房产税,分期缴纳,其缴纳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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