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隐匿邮件罪立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隐匿邮件罪立案规定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分析:

1、隐匿邮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

2、隐匿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的;

3、隐匿邮件虽然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给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4、隐匿邮件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