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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欺诈行为对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构成的威胁与法律风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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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保险欺诈行为对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不仅破坏了交通安全的秩序,也影响了社会的公共秩序。此外,保险欺诈行为还会导致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风险增加,损害了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员工、保险鉴定人,在购买、受理、核定、鉴定、理赔等保险活动中,为谋取非法利益,欺骗保险公司或被保险人的,以诈骗论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不得有欺骗、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谎报、虚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以骗取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金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经以上分析,可知保险欺诈行为不仅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还会带来法律风险。因此,我们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维护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稳定,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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