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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何种情况下对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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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在以下情况下对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不予受理:原告的主体不适格,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同时原告在起诉的时候不能确定明准的被告;再者就是本院没有管辖此案件的管辖权;这些不会进行受理的。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具有法定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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