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不迁的。法律没有规定在哪儿上学就必须是那的户口。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户口是可以迁回的,但是不能迁回”农业户口“:
1、在当事人的户口迁出地未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迁入;
2、并且当事人也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如:未购房并且未就业,或者已经失业但是无单独房产等)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户口的前提下,迁回当地挂靠(已经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的,就是”居民户口“);
3、不管是上述哪一种户籍,当事人自主(非性质的原因)”非转农“的,都不能再迁回”农业户口“,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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