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损害赔偿所需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所需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来源:筏尚旅游网

离婚损害赔偿所需准备的证据有哪些?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收集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一、非法同居怎么找证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谓“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公有3个要件:

1、婚外异性;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所谓的“重婚”则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您所收集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他们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那么即使是“捉奸在床”,也只能被认定为“通奸”行为,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通常会得到支持,但是并不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

实践中,除非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同居行为,即可认定同居事实。否则还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首先要有证据证明同居双方居住一处;其次还得证明共同居住已经有较长一段时间,比如两三个月等。一般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同居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

2、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

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

4、其他足以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来往书信、聊天记录等)。

二、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

1、证明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3、实施暴力者;

4、向妇联、事处、居委会投诉调解的证据;

5、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记录,以及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6、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7、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8、证明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