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可变更撤销的合同的情形法律问题

可变更撤销的合同的情形法律问题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分析: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