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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临时工人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来源:筏尚旅游网

临时工受伤可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都可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临时工在工地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在双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因工作而受到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地上临时工人受伤的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研究

工地上临时工人受伤的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研究领域。在这个问题中,需要考虑多个方面,包括工地管理者的职责、临时工人的权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首先,工地管理者应对工地安全负有责任,包括提供安全设施、培训工人并确保遵守安全规定。其次,临时工人也有权利要求安全工作环境,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如果临时工人受伤,责任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可能涉及工地管理者、承包商、其他工人等。赔偿问题则需要参考劳动法和工伤保险制度,确保受伤工人获得合理的赔偿和医疗保障。因此,研究工地上临时工人受伤的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管理和保险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工地安全和工益的保护。

结语

临时工在工地受伤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因工作而受到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工地上临时工人受伤的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涉及工地管理者的责任、临时工人的权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研究此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确保工地安全和工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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