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与其他的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样的,
并且都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二、对侵犯知识产权有如下处罚方式有哪些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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