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前应该了解并且准备以下情况、以及证据材料:
(一)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住址;
2、对方的弱点是什么,对此事件,有无具体的担心;
3、对方在生活中是否有什么劣习,如吸毒等。
(二)感情破裂清单:
1、认识时间及方式;
2、结婚时间;
3、结婚地点;
4、婚后感情情况如何,有无具体事件,如第三者等;
5、离婚的原因;
6、双方就离婚事项有无沟通,对方是否同意离婚,是否曾经达成某种协议,最好提供详细经过(对本案很重要);
(三)财产情况清单:
1、房屋地址,购买时间及金额,有无产权证,如为按揭,首付多少,尚欠多少;房屋现价值多少;
2、车辆情况,具体事项如上;
3、公司股份(合伙份额)财产
(1)、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
(2)、股东姓名、人数及比例;
(3)、企业注册地点及注册时间。
4、有无股票、债券;
5、有无其他财产,如存款等;
6、有无其他债权、债务、具体多少;
(四)子女情况
1、子女姓名、年龄、性别等;
2、子女对跟谁有无倾向;实际上,这种对公司股份存在争议的情形归根到底也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矛盾,但是我国对离婚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不可能进行统一的规定的,因此,有公司股份争议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钱的这个问题在平台上也就不能够给大家统一的报价了,我国各省份经济收入的差异化导致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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