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重疾险在保险合同中存在未如实告知条款,但并无明确规定具体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应当采用标准条款,未纳入标准条款的条款无效。
2.《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中对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的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被保险人。未尽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但该义务履行与否对风险评估无影响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5.《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6.《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不得无故拒绝给付保险金。
总结:尽管重疾险在保险合同中存在未如实告知条款,但在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而如果被保险人未尽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如果该义务履行与否对风险评估无影响,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同时,保险人不得无故拒绝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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