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单位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的处罚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仍不缴存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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