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的保证金,如果是为了担保代理合同的履行的,则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的保证金,不会产生定金的效力。
一、法律关于定金有什么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定金适用情形主要有: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定金交付起生效;定金所附属的主合同一定要有效;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法定其他情形等。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三、民法典中房屋定金协议书需要中介吗
房屋定金协议书,不一定需要中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房屋定金协议书是由双方当事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签订的,跟中介没有太大的关系,是可以不需要中介的,但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将定金交予对方,定金合同才成立生效,双方当事人可以让中介作为证人,见证定金合同的成立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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