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只有特别约定为共同所有,该房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所有。但是如果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买,支付了首付,但是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那么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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