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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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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围绕加快泰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全面实施“泰汶专才”计划,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和技能人才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作用提出了46条措施,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创新点多、支持力度大,形成了系统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政策体系。适用于范围覆盖到包括驻泰高校、企业等所有用人主体,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相互配套,与人才新政“金十条”等现有的人才政策措施形成了有效互补。

法律依据:上海公务员考试网发布 《2021年山东泰安“海纳英才计划”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泰安市人才队伍的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和服务水平,助推实现“七个走在前列”建成“五个名地”奋斗目标,泰安市决定实施“海纳英才计划”,吸引和储备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专业化青年人才来泰创新创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引进数量和条件

  (一)引进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包括市县重点企业和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优秀青年人才322名,其中,企业209名,事业单位113名。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由引进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泰安市“海纳英才计划”企业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2021年泰安市“海纳英才计划”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2)。

  企业引进人员、事业单位引进博士不受时间、岗位人数限制,可以随时报名。根据个人专业及特长,以双向选择方式按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单位。

  (二)引进范围

  A类人才: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博士研究生。

  B类人才:近三年QS、THE、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TOP300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专业要求的优秀国外高校硕士毕业生。

  C类人才: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任一阶段有“双一流”高校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以上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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