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自诉案件的情形有哪些

自诉案件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筏尚旅游网

自诉案件只有三种情形: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刑事案件立案后被害人可以要求撤案么?

刑事案件在立案后,被害人是可以要求撤案的,但前提是该案件为自诉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诈骗罪是自诉案件吗

诈骗案不属于自诉案件。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类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已经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因此,诈骗案不属于自诉案。

三、受害者追究刑事责任吗

受害者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受害者对于其提起的自诉案件有伪造证据可能,虚假诉讼的。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